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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管理及勘察项目负责人』
1.发包人代表
项目内容发包人代表的确定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勘察人法律责任■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事宜
■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违法违规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勘察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勘察人
2.经发包人代表授权的人员
■发包人代表可以授权发包人的其他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工作。
■发包人代表应将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勘察人。
■被授权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与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
3.监理人
■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勘察监理。
■如果委托监理,则监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合同约定应由勘察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勘察文件的审查或批准,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4.发包人的指示
■发包人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
■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勘察人应遵照执行。
■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
■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
5.勘察项目负责人
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的指派■勘察人应指派项目负责人
■勘察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
■项目负责人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项目负责人职责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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